柯佳嬿控片花失竊用 高等法院判購物門戶網站要賠50多萬元

 

網際網路子公司律師也表示,假如柯佳嬿嗎指出侵權行為很嚴重,應主動排除、要求下架,不想縱容照片在網際網路上繼續存有,但,非常網際網路子公司從來沒接過任何通告。

灣仔視後、女演員柯佳嬿控告購物門戶網站「非常勸敗」直接拿她片中的相片來賣首飾,指出害畫像失竊用,提民事訴訟求償150多萬元;高雄高等法院今判購物門戶網站等子公司應索賠50多萬元,可上訴。

門戶網站子公司任命辯護律師則指出,高等法院當庭勘驗門戶網站,結果證明官方網站、facebook已沒有柯佳嬿的照片,且柯佳嬿在訴狀中稱畫像被侵權行為如覆水通常,形像毀於一旦,是言過其實的說法。

高等法院審理時,柯佳嬿均任命辯護律師出庭作證,並指出「非常勸敗」門戶網站未經許可即採用柯佳嬿的畫像,做為購物門戶網站營利、產品銷售貨品之用,柯佳嬿網上擷取證據後,向門戶網站所屬的很網際網路子公司提起司法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求償15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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