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被前男友索償7000萬投資分為案開審

 

就“天比高”工程項目來說,大律師則表示一開始劉德華就準備將其中一家獨立屋留作自住,故不應視為投資。大律師指周視“天比高”為其夢想中的新房子,單是裝修就耗費了4150億港元,負責管理設計的西班牙設計師,更特地來港19次視察,耗時7年到2011年才竣工。那時周雖已與於離婚,但因竣工時於家正在裝修,周仍願意讓於及其父親住進來,成為其新屋的首家住客。

於文鳳一方則表示,於在2002年4月首度藉由子公司,與劉德華的星輝海外簽下,成為星輝海外的財務顧問,每週薪資2億港元,但當時兩方已有共識,於可從周的獲利中分為,兩方最終在翌年聖誕節商討後達成分為10%的協定。但代表原告劉德華的大律師在開案時就指出,周則表示會把投資利潤率分給於,只是愛情中的情話,絕非有意創建法律條文關係的承諾。

被告於文鳳在該案的訴求,牽涉2002至2010年間劉德華投資山腰大宅“天比高”、元朗“比華利山”3個單位與5個停車位、和投資公募基金的獲利。

網易娛樂訊 據港媒報導,歌手劉德華遭前男友于文鳳索償約7000億港元的大宅及公募基金投資分為,今天(18日)於省高院原訟庭開審。於文鳳指當年沒簽訂合同,但兩方曾有書面協定,讓她從周的投資獲利中抽取10%分為。但劉德華表示,畢竟過會把投資利潤率分給於,但那只是愛情中的情話,絕非創建法律條文關係的承諾,但是劉德華向來投資有道,投資實戰經驗較於更多樣。預計於文鳳明天將出庭作證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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