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民時速46千米遭開紅單怒譙「陷人違規」 李婉鈺放話:等我回國會

 

貼文PO出後,讓很多用途人感同身受,還釣出網紅膝關節留言回覆,則表示:「限制30公里這個速度真是。」更有很多網民留言澄清,指出:「這種速限比通過工區速限還低?認真」、「我腳踏車拼(拚)一下可以過時速40喔!」、「這種速限擺明就是各地方政府要增加財政收入」、「合理速限的爭取很重要,幾米寬的道路,基本速限多少,國家要訂定標準。最低設定速限應該是40+10,不能讓地方政府胡亂設定,然後拼命開罰搶錢」,而李婉鈺也霸氣迴文:「快了快了,等我回到議會!」

見罰單上不合理的速限總體規劃,讓他憤慨痛批:「不合理的速限,就是刻意陷人違規的『陽謀』。」並且表示公路合法權益,是公民所享有的合法權利。因而法律法規若是合理,自然「違規,認罰、沒問題。」可若是抱持著想要向群眾A錢的心態,那就難使人批評法律法規的制訂與否合理,「A前(錢),請A在我看不到的地方!道路平權,請給我合理的速限!」

愛好開車的陳為民今日下午在臉書上PO文分享兩張罰單,內容表示在新北市三重疏洪十二路,可見用途人以時速46千米的速率前進,不料,該線路竟限制時速30千米,因此吃上罰單。對此,陳為民十分憤慨,表示訂速限是有科學方式的,而且鐵道部必須是專業職能部門,卻碰上太詭異的行政處罰,他特別強調:「不合理的隨性胡鬧亂訂速限!?小學生來就好了,還需要一個布(部)!?」詞語間可見他的憤慨。

交通規則一直是用途人既愛又恨的規範,有時候希望它能保證自身的用路合法權益,有時候卻又不得不為此付出財物,超速更是其中的翹楚,畢竟少於明確規定的速限,勢必會要繳罰鍰。但是,女星陳為民日前在臉書上PO文表示兩張時速46千米遭開罰的紅單,批評:「不合理的速限,就是刻意陷人違規的陽謀」,引起網民熱議,甚至連李婉鈺都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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