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山大地震》中,爸爸為什么選擇不救妹妹,是因為重男輕女?

 

最後,我個人覺得並非重男輕女,而是在所處環境下的最優解,救這個最難存活的小孩。反正我看影片時就是這么感覺的。只不過我不太理解評論家裡說什么元妮貪婪的,即使影片裡她只能選一個,如果想找毛病,怎么選估算都會是毛病都是她的錯。說句心裡話,地震喪失妻子,三個小孩又只能選一個救,放在現實生活中得多恐懼多崩盤。只不過影片裡她一生都活在傷痛和內心深處的煎熬中,她一直覺得是他們捨棄了兒子,懺悔了一輩子,也煎熬了他們一輩子。

電影中,爸爸跟妹妹說明天給買西紅柿,到相認的這時候說,西紅柿已經給你洗好了,三言兩語呈現出那位父親32年對兒子大山一樣深厚的愛大海一樣深深地的內疚;爸爸把西紅柿優先給了哥哥,而並非分為兩半,和前面爸爸氣憤之下的四個字“救哥哥”,很合乎情理和邏輯。

假如活著,父親不分彼此,會給與同樣的愛。救兒子,是這是個由女性主導的社會所決定的,可以說那個社會男女是不公平的,但對於那個父親,說她重男輕女,簡直千萬別太凶殘。就有如爸爸和媽媽掉水裡,你能且只能救一個。為什麼救了那個是因為不愛另一個?不存有的,假如三個都能救,卻只救一個,那絕對是不愛另一個。再者,影片裡頭,三個西紅柿一個都不給女兒吃,全數給兒子吃她他們也曉得他們偏心。

其二,此種因外界不利因素引致的二選一,做為無可奈何又不得不做選擇的父親,所做出來的抉擇是基於家族的傳承、血脈的延續。這是本能,也是因為人類文明社會長久以來以女性為主導的這一客觀不利因素。改成任何人,都不希望有這種的選擇,但改成任何人,嗎碰到此種境況,更何況都會選女兒。個人觀點,男孩千萬別怪父親,她也是受害人。假如可以,父親都要救!

那個這時候,看著傷勢的消防隊員,男孩的父親只好,讓醫師鋸腿,有一句話說:鋸嘛,娃長大了恨我,但是再把你們也搭進去,我對不起你們的雙親。在鋸腿之後男孩被救出來送至醫療隊去了,男孩的父親撕心裂肺的大喊,對不起他們的小孩,大喊著要回來找兒子的腿。那個這時候方登一把拉住了男孩的父親,那個這時候,她可能將也想到他們父親當時面對他們和哥哥之間的選擇有多艱困,即便她當時可以很清楚的聽見父親和搜救人員的對話。

影片結尾已有三個小孩的爸爸媽媽在地震到來前,無比炎熱的這時候“車震”,預示著情感極佳,如果說這兒還看不到大強會用心靈保護那個男人,那前面大強的父親來接哥哥走的這時候,責怪媽媽大強是為的是媽媽才回到了石家莊,這不但解釋了生死關頭大強在人性的考驗面前用心靈保護了那個男人,還解釋了那個男人用32年去守護的堅韌,她內疚兒子是因為父愛,懷念妻子是因為妻子對其比心靈更珍貴的愛,讓全片的經濟發展都有理可循。

假如兒子活著,她會一直這么做,小到西紅柿,大到供小孩唸書,購房購車,她大概不能有什么心理經濟負擔,她他們也是這么過來的,但是兒子死了,她才會即使這件事情一直心存內疚。她兒子完全有理由不寬恕她,既然兒子的遺體都沒有尋回來安葬,那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兒子寬恕她。在汶川地震的此時候,方登回去做義工,在一場搜救裡,一個男孩被壓到了腿,搜救隊在想辦法,此時出現餘震,一個消防隊員被壓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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