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小人物的悲歌,最後才發生的誤殺,《误杀2》能否超越前作?

 

首部裡這些精采的犯罪行為表現手法與懸念設置,在第三部裡幾乎無法看見,就連做為標誌性的“誤殺”,第三部也是在最後林日朗被警員射殺後,觀眾們才醒來從一開始就苦苦找尋的誤殺在這兒。

這能說是一個精緻的反轉,但也能看做是一種強行的概念植入。《误杀》三部曲的編劇都是出自於《唐探》OVA,藝術風格也有著顯著的相同。

隨著區政府總幹事的登場,幕後黑手很快就浮出了水面。

某廣播電臺的女記者自告奮勇地步入療養院,將林日朗口述的劫持人質動機播報出來——原來他女兒須要移植的腎臟被中央政府衛生局副局長以不正當方式盜取了。

但《误杀2》不像巴基斯坦影片的電影版那般緊接首部,而是另起爐灶重新撰寫了一個故事情節。《误杀2》的開篇還是極為精采,一個戴著棒球帽的男青年走進新唐療養院的急診室,逃過警察快速地關上了進口通道及控制了升降機。

所以,稍稍有點兒常識的觀眾們都曉得,既然是區政府的總幹事出面操作,那么所以背後是市長在撐腰。

療養院的大門口瞬間被前去的警員、本報記者及圍觀廣大群眾佔有,有點兒《狙击电话亭》的意思。

故事情節也果然向著那個方向經濟發展,林日朗通過療養院領導的智能手機竟然找出了正在做心臟移植的市長女兒與市長本人。

但,觀眾們都曉得,前面越美好,後面就越悽慘。

公義可能會遲到,但是終將來臨。

三部《误杀》都是在講訴普通小人物對於社會不公的控告,都是在講訴一個母親怎樣為家庭付出和犧牲的故事情節。

可惜,也就從那一刻起,電影驚悚的氣氛就漸漸走向了平庸。

堅信許多觀眾們看見這兒都會莫名地激動起來,首部是通過影片的蒙太奇表現手法掩飾犯罪行為誤殺事實,為什麼第三部是要玩一把現實生活電影劇本殺?

只不過,《误杀2》與《误杀1》較之,除了“掃黑除惡”的外衣與“家庭友情”的文件系統以外,基本上沒有半毛錢關係。

那個男青年就是主角林日朗,是新曼的一個普通導演,與首部的李維傑一樣擁有一個幸福美滿家庭,電影也已較為長的篇幅描寫了林家的幸福生活場景。

因而,也就有了電影結尾的那一幕。

既然發生了職務更高的BOSS,那么之後的衛生局長自然就只能是個替罪羊了。而同情心爆棚的女記者,竟然隻身逃出器官捐獻機構,輕易就領到了總幹事參予器官買賣的證據,簡直就是一波降智操作。

柯汶利在故事情節促進節拍與驚悚氣氛營造方面似乎略勝一籌,而戴墨在對於電影文件系統的深度發掘方面也有著獨到之處。

首部的故事情節顯著比第三部精采,但第三部的感情也顯著比不上首部,對於倫理道德友情的表現較為搶眼。

社會話語權儘管決定了小孩的出身,但是每一小孩都有享受公正的基本權利。螢火蟲的光儘管很微弱,但是也終將點亮黑暗。

2021年初,《误杀2》總算是千呼萬喚始出來,能否延續首部的輝煌成為熱點。

只不過,許多人都曉得《误杀》是改編自一部三度改編的巴基斯坦影片,而本尊已經出了電影版(有興趣的好友能去看一看《较量2》)。

果然,女兒小蟲突發性中風,要做腎臟移植外科手術,並且教育經費高昂,對於普通的林日朗一間而言絕對是一個晴天霹靂。更令自己恐懼的是,原本已經匹配成功的可移植腎臟,卻被惡勢力捷足先登。

看見原本屬於自己女兒的腎臟,現在卻移植到了除此之外一個人身體內,林日朗只能恐懼的實行了“B計劃”。怎么忽然發生了一個“B計劃”呢,即使在林日朗家發現的電影劇本最後寫了一行字——“PLAN B”,還好把電影劇本殺的坑又填回去了。

而且,林日朗最終死於了整個社會的“誤殺”之下。

一聲槍響之後,女子舉槍抓住了療養院的領導。整個章節鏡頭流暢,節拍緊湊,女子危險行為的動機是什么,典型的犯罪行為驚悚片的驚悚感營造出來了。

所謂的“B計劃”,只不過就是林日朗在無法通過劫持人質方式取回腎臟,便犧牲他們,將他們的腎臟移植給女兒。

2019年,一部傑出的國產犯罪行為懸疑片《误杀》橫空出世,以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節,巧妙精采的犯罪行為表現手法,贏得了觀眾們一致的普遍認可,更是對於其電影版期待已久。

消息一出,引發了社會公眾的一片輿論譁然。但是,療養院內被劫持的人質也對林日朗造成了反感。就在這時,警察局長也趕往現場,並帶給現場負責管理的老刑警張公義一個消息——林日朗曾經就寫過一個犯罪行為電影劇本,與現在他的劫持人質情形一模一樣。

林日朗為的是挽救女兒,只能孤注一擲,設計了通過反擊療養院綁架人質,營造非常大社會輿論的犯罪行為形式,脅迫療養院取回屬於女兒的腎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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