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梅艳芳》公映後大賣,張國榮胞弟叫囂影片製作子公司:我侵權行為了

 

對於張國榮胞梅啟明,控告張國榮影片侵權行為一事,網民們也則表示很惱怒,爭相批評這種的行為簡直就是惡魔。

2018年,他又提交了“防禦註冊商標”提出申請,即不斷擴大了註冊商標覆蓋的類型,包含電子貨品、服裝、內褲、工作坊、音樂創作、影片及表演等。

名流姓名或是文學社會公眾人物姓名註冊商標的審核,與普通姓名註冊商標的審核又存有著差別。其不同之處在於,在審核之後,首先要在有關貨品或服務上要求申請者提供更多權利人的授權書和公證機關的公證書(包含:申請者與公眾人物的姓名完全相同的情形),其二要以與否存有在先權相沖突來判斷準駁。

這首曲目是張國榮生前最喜歡的曲目之一。在她人生中最後一場音樂會中,這首曲目是壓軸的,她身著黑色婚紗,唱完這首曲目後便跟樂迷好友道別了。

經盾寶的檢索獲知,“張國榮”和“Anita Mui”的註冊商標的確由“梅啟明(MUI KAI MING)”所註冊。

依照有關報導稱,在12月2日,已故華語歌壇新星張國榮的胞弟梅啟明入稟澳門地方法院,控告現階段熱映中的影片《梅艳芳》侵害註冊商標,對其導致經濟損失,要求該影片的製片公司作出索賠。

在她最後一場音樂會舉辦完之後的第45天,也就是2003年12月30日,華語歌壇新星張國榮因患乳癌引發的肺功能紊亂逝世,享年40歲。

有意思的是,盾寶在企查查app上查閱到,“ANITA MUI”註冊商標持有方為張國榮紀念股份有限子公司,而梅啟明便是另一家子公司的負責人。

儘管說“張國榮”、“Anita Miu”這三個註冊商標確實是由梅啟明所註冊,他也算是合法提出申請,其實真正的動機就太耐人尋味了。

回顧此次該事件,梅啟明雖是合法申請了“張國榮”註冊商標,但註冊商標現已失效,就算日後有人提出申請,先申請人具備優先權。案將怎樣裁決,盾寶將和我們一同持續關注。

有意思的是,“張國榮”和“Anita Mui”三個註冊商標都由張國榮紀念股份有限公司遞交註冊提出申請,但現階段註冊商標狀態均顯示無效,早於2020年4月20日就已發出無效公告。

十七年後,她傳奇的一生被拍成影片一部影片。《梅艳芳》在2021 年11月12日公映。正當影片還在熱映中,卻被人狀告了侵權行為,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刑事案件已經步入控告階段,有關進展也引發了廣大網民的關注。

而原告的安樂影片子公司也發表聲明,電影從籌備、殺青到現在,一直有法律條文團隊跟進處理相關法律條文問題,是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了電影《梅艳芳》的製作。針對此次梅啟明控告一事,已交予法律條文團隊處理,當前不作任何澄清.

首先,盾寶能很認真的跟我們說,名流的姓名被搶注註冊商標是屬於侵權行為的。

“斜陽無窮,氣憤只一息間燦爛。”

針對梅啟明這一作法,向來與小女兒梅啟明站在同一個戰線的梅媽,竟然也會有公開指責女兒的兩天,她跟採訪記者說,梅啟明這是財迷心竅了。

《梅艳芳》被起訴侵權行為

梅啟明在起訴狀中還提及,要求高等法院禁止電影公司繼續侵害其註冊商標,強制電影公司陸續交出所有侵害註冊商標的物品,並要求對方支付一定的索賠和本金。

在2004年,梅啟明提出申請了“張國榮”及“Anita Mui” 的註冊商標,類型是“白銀及其金屬”。

文章標簽   梅豔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