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被拐的女兒時,《亲爱的》才演到三分之一

 

三個小夥子在養父母身旁真真切切地生活了十多年、二十多年,我們得容許自己在心理上有個適應的過程。

小孩介紹完他們的雙親叫什么之後,說他們還有個姐姐。

但是,為的是能讓女兒重新接受養父母,郝蕾出演的魯曉娟還打算去收養這個姐姐,甚至不惜與他們的二婚妻子(張國強飾)鬧再婚。

而在那以前,舊版的民法明確規定:對收買幼兒沒有性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營救的,能不追責刑事責任。

往後餘生,雙親還要幫助小孩共同完成心理擴建。

《失孤》裡頭,郭富城到最後也沒找出女兒。而在《亲爱的》裡頭,黃渤和郝蕾出演的情侶找出女兒之後,電影還有三分之一才完結。

家徒四壁,仍要找個男丁來延續香火。有什么可延續的呢?無非是心理因素在作祟,覺得有了女兒就有了面子。

但,我仍然保留當初吐槽郭新振時的看法:你們再須要適應,也不用“馬上表態”要返回養父母身旁吧?

孫卓的養父母有了兒子之後不滿足,郭新振的養父母也是有了兒子之後不滿足,影片裡被拐的田鵬養母也是先有個兒子,但她妻子不滿足。

第二次帶回去的是這個男孩,的確是撿的。

但是當愚昧與機會共存時,犯罪行為就有可能出現。

“認親”只是打拐的階段性成果,“心安”才是認親之後的其修遠兮。

剩下的一個半小時,主要講的就是找回女兒之後,養父母依然要面對的問題。

但理性上,我找出了兩位辯護律師的共同說法。

這三部影片的結局也是相同的。

自己的女兒只是被拐了五年,而孫卓被拐了十一年,郭新振被拐了二十一年。

那個小男孩不但是女兒抹不去的一段兒時回憶,也是這對雙親忘不掉的一段難過往事。即使如果一看到她,就會想起女兒被拐的那五年。

為的是讓小孩好受一點,他們共同選擇了,讓自己疼一點。

#影片親愛的原型孫海洋女兒已找出#

而且,當我們聲討和打擊拐賣兒童的這時候,無法僅僅注意到物質自身利益的驅使,也要注意思想自身利益的驅使。

通常情況下,重男輕女只被界定為愚昧。

在養父家裡,彭高峰期拍下了女兒兒時得的獎狀。那本該是他做為母親即時感受到的喜悅,可他只能以“看回放”的方式參予女兒的成長。

但在這三次之間,我們看見的是重男輕女。

那個攝影機,是女兒上中學之後,兩口子在課室門前,旁聽他的自我介紹。

影片《亲爱的》張譯配角原型孫海洋,總算找回了他們被拐十多年的女兒。緊接著,一個老話題再度成為焦點:女兒孫卓認親之後,仍則表示要返回養父母身旁生活。

在這四個案例裡頭,以賣為動機的只佔三分之一,而以重男輕女為動機的卻做到了百分之百。

你就算說他們須要冷靜一下再做打算呢,也能稍稍照料一下親爹親媽的體會啊。

感情上,我和我們一樣對此深感疑惑、沮喪甚至是憤慨。

自己的女兒被拐時還不大。即便對雙親很多記憶,也被時間沖淡了。因而在小孩的第一印象裡,養父才是親媽。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田文軍的原型彭高峰期,還是主動去探視了女兒的養父,並帶去了禮品。

這就是後半截電影所要呈現出的另一個問題:雙親不得不接受“小孩忘不掉這段過去”的現實生活。

三次全都沒賣。

律師們的說法是,在拐賣婦女幼兒的刑事案件中,賣方也要承擔刑事責任,這是2015年11月1日頒佈的《刑法修正案(九)》才載入的內容。

孫卓被拐,與影片《失孤》郭富城配角原型郭剛堂的女兒郭新振被拐,都出現在那個時間點以前。

可能將也便是即使有了“可以不追究”這幾個字,而且我們才看見三種稍有相同的結局:孫卓的養父母被取保候審,流程上仍未徹底免責;而郭新振的養父母,我迄今都沒有看見被追責的報導。

這大概就是後半截電影所要呈現出的第二個問題:賣,並並非拐的惟一動機。

這是自己才剛找出女兒的這時候。

那換句話說,是嫌犯他們無法生,而且才弄了三個小孩回去。

郝蕾和黃渤在劇中的女兒儘管被拐了,但並沒有被賣,而是由嫌犯交予了他們在鄉下的老公扶養。

女兒的小手並並非在擦乾老父親臉上的眼淚,而是在扇他親爹的耳光。

而那個姐姐,就是當年與他一起生活在養父身旁的一個小男孩,據傳是撿來的。

重男輕女就是一種思想自身利益。

自己都是被厄運“咬住”了的人。即便徹底擺脫了厄運,也還是要面對厄運留下的喉嚨和印記。

第三次才是小女孩,是趁雙親沒在身旁,給強行抱走的。

這就是後半截電影所要呈現出的第二個問題:養父母找回被拐的家庭成員之後,首先要面對的是家庭成員的牴觸。

劇中,未參予拐賣兒童的養父想見田鵬,遭到了親生母親田文軍的嚴詞拒絕,“我能做到不恨你,也就到頭了。”

嫌犯一直在騙他們的老公,說她無法生育,而且才從城裡撿了倆小孩給她養。可事實證明,他老公是能生育的。

文章標簽   親愛的 刑法修正案(九) 失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