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樂妍侵權行為獲判6個月 藍又時:她已得了12年剽竊自由

 

沒有一句致歉或解釋,她直至被辯護律師提醒再不提告會過法律條文上溯期,她才同意提告,也在提告後,才接到王樂妍的來電,我問她:「妳為什麼不告訴我,妳若跟我說,我會無條件給妳,那本來就是我小時候的歌了,現在也不會拿出來用了,送妳都可以!但妳為什麼要用偷的?」王樂妍僅說:「妳已經提告了!」並批評藍又時偷偷地在錄音帶,溝通交流無效才繼續走法律條文途徑,事後她寬恕王樂妍、願意和解,看著起訴書寫到2首歌曲相近度98%,「這可不是開玩笑,但妳卻跟我開這麼大的玩笑,而這個玩笑一鬧就是12年」。

藍又時於社群發出長文,談及王樂妍被判二審有罪時,她被網民批評誣陷,也疑惑為什麼她時隔多年才對王樂妍提告侵犯版權,她直言:「我第一時間狠不下心提告。」透漏王樂妍是她國小、初中學長,「我們住附近,放學常常一起走回家,這是我曾在她家教她彈的歌,因為當時她說她想學,說非常好聽。她考華岡藝校時舞蹈還是我幫她編的」。

藍又時提告王樂妍侵犯版權,指王樂妍第三張單曲曲目「到底愛怎麼了」剽竊她的曲目「睡美人」,一審判王樂妍有罪,智慧財產高等法院改判王樂妍6月有期徒刑、無緩刑,得易科罰款,藍又時則表示:「「她已經得了12年的抄襲自由了。」

王樂妍 藍又時

當她收到老師訊息問她「為什麼把歌讓給了王樂妍、還讓她掛名?」,她才傻眼國小寫的歌竟然被剽竊,「得知歌曲被抄襲的那一刻,我請人聯繫了多年沒見面的王心如(王樂妍本名),答案是『沒有回應』」,連通知見面前,王樂妍也當做沒事、不做解釋,「在我面前,她一字一句優雅的唱完我的歌,我國中時親手一點一點譜出的歌曲,我屆時胃部翻騰,什麼想法都沒有,只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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