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曝料惡意裁員是慣老闆娘 陳昭榮今捍衛商譽提法律條文民事訴訟

 

陳昭榮 本土劇

四、 另敬請有關新聞媒體自制、自律,切忌再予報道、轉載上列所說足以侵害本子公司及陳昭榮先生聲譽之不實資訊,不然本子公司及陳昭榮先生必將委由辯護律師採取有關法律條文行動,以迴應譽。

一、 相關鏡雜誌門戶網站所刊登「本土一哥慣老闆」等系列報道所說關於本子公司「惡意裁員」、本子公司負責人陳昭榮先生有「慣老闆、要求員工加班卻不給薪、要員工利用休息時間開會、要員工下班後處理公事、在疫情期間惡意裁員、拖欠資遣費、辱罵員工」之情,甚而提到本子公司運營內容等情事,均為與事實不符之錯誤資訊。

「本土劇一哥」陳昭榮近幾年淡出話劇圈,轉戰B2C網絡平臺,經營得有聲有色,還刷新銷售額破億戰績;未料辭職僱員向新聞媒體曝料,陳昭榮惡意裁員、不給加班費等惡行,根本是慣老闆娘。對此陳昭榮氣炸澄清,絕對提起法律條文民事訴訟,要求大筆商業聲譽損失賠償。

二、 本子公司自清光緒93年創辦至今,多年來皆兢兢業業,致力於提供更多最好之貨品與服務,素享客人之讚譽與盛譽。至子公司對於僱員合法權益之維護亦系不遺餘力,有關人事雖於運營過程中偶有更替,然人事聘僱及僱員合法權益保障向皆遵從勞動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甚而提供更多辭職僱員較法律法規所訂更加優厚之保障,本子公司及陳昭榮先生絕無任何不當侵害勞工合法權益之情事,鏡雜誌上述有關報道內容要屬不實之曝料與誣衊,早已嚴重戕害本子公司及陳昭榮先生之形像與名譽。

陳昭榮所屬子公司今天發出新聞稿捍衛清白,下列是新聞稿全文

三、 鏡雜誌身為大眾新聞媒體,對於報道內容本應善盡核實職責,發表文章本報記者雖於截稿前曾致電本子公司徵求意見,本子公司並由有關人員、總監及陳昭榮先生親自詳為說明、迴應,然實際報道內容對此卻僅見寥寥數語,毫無其所稱「平衡報導」之實。關於鏡雜誌暨發表文章本報記者沒能善盡核實職責即逕為不實報道,和報道中「知情人士A、B」昧於事實之惡意控告,本子公司及陳昭榮先生實深表惋惜,除對於鏡雜誌報道之內容提出嚴正示威外,並業已委託辯護律師研議對於鏡雜誌暨其發表文章本報記者,和提供更多不實資訊之「知情人士A、B」追訴有關法律職責,據以捍衛本子公司及陳昭榮先生之合法權益,並望能遏制惡意曝料、誣衊之報道人文。

爰針對今日鏡雜誌門戶網站刊登關於本子公司及子公司負責人陳昭榮先生之不實內容,鄭重回應、新聞稿如下:

1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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